×
全国服务热线:
0757-85395503
官网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公司定位
融资租赁优势
产品与服务
直接融资租赁
厂商租赁
售后回租
转租赁
委托租赁
杠杆租赁
联合租赁
商业保理业务
服务流程
融资租赁特征和流程
经营性租赁流程
业务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交易结构
服务领域
服务领域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政府政策
人才招聘
招聘信息
人才理念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电子地图
产品与服务
直接融资租赁
>
厂商租赁
>
售后回租
>
转租赁
>
委托租赁
>
杠杆租赁
>
联合租赁
>
商业保理业务
>
售后回租
首页
>
产品与服务
>
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宏利高融资租赁租入该设备。宏利高融资租赁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企业则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企业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企业回购租赁资产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7/24小时,全年无休的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